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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时间:2026-05-13 访问量: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开展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四)》。
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605/t20260512_576015.html
二、招聘范围
(一)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毕业当年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京外生源应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要求。
(二)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8岁(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三)最高学历学位在读期间或择业期内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与中心联系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1日,应聘人员按照《岗位信息表》中所列方式及要求报名。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每名应聘人员仅可选择1个岗位报考。
(二)资格审查。中心根据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工作需要中心可要求应聘人员补充有关材料。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笔试。中心将以邮件或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通过资格审查实际人数开考,或减少、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笔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有资格进入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知识、认知能力和专业水平。笔试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按照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个人修养、语言表达、逻辑分析与应变能力、岗位匹配度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未达到70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的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方式为个别谈话和查阅档案,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如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由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理。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中心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文化和旅游部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向中心报告。
(三)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五)考试各环节中,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同分人员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通畅。因邮件或电话或手机短信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应聘人员如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入职资格,须提交书面声明。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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